江西南昌:重大、特别重大事件信息报送不得晚于事发后30分钟
本报讯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进行明确,要求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重要敏感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30分钟内报告。
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处置,但有的地方和部门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意识,导致应急管理部门无法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情况。同时,近期一些地区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迟报、瞒报情况,影响了事故的及时、科学处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基于这种情况,南昌市此次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专门就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进行细化,目的是畅通应急管理部门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以便更加及时、科学、高效地进行处置,确保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昌市要求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重要敏感事件,县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最迟不晚于事发后30分钟;较大突发事件信息最迟不晚于事发后1小时上报;特殊情况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在1小时内、最迟不超过2小时补报文字材料。报送的主体为市政府值班室,同步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
南昌市还规定,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应急管理局要求核报信息的,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反馈,明确要求书面反馈的不得超过1小时;市领导关于突发事件的批示要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落实情况。110接警(公共安全事件除外)、119接警和120接报(公共卫生事件除外)有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后,须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信息报送不及时,贻误处置时机、引发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扣减单位相应绩效靠考评分值。
此外,南昌市对信息内容作了详细规定,提出需包括以下内容: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类型、初步了解的事发原因、伤亡情况、受影响的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区域、已经和即将采取与出动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队伍、赴一线处置负责人联系方式、其他有关情况等,并要求及时跟踪续报,及时提供现场图片或声像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