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E案 | 张向阳:以安全为前置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人”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 2021-03-09 11:31:03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关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这个“关键人”往往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的位置,处处以生产为重、效益为先,讲到安全工作总以生产任务忙为托词,能推则推;安全培训让人替代、安全检查指定他人参加、安全会议一到了之……致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空转,风险隐患严重,如果不加强监管,后患无穷。
笔者建议,一是以安全作为前置条件,抓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人”,在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中,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企业安全条件等作为否决项,凡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缺席、缺时、缺考或让人替代,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票否决”。
二是要让企业主要负责人明职知责,确保“我要安全”的愿望成为“主动安全”的实际行为,履职尽责。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网格化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以“安责险”政策助力企业安全生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消除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张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