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式”监管不利主体责任落实

当前,政府部门请专家参与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查找隐患,笔者认为,政府聘请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查找隐患不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法定性。生产经营单位养成了依赖政府检查,依赖专家检查,降低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参与排查治理隐患的能动性,不利于落实排查治理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所以有的事故就发生在专家检查刚完成。

政府要少些保姆式排查治理隐患的监管方式,要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的法定性、积极性、主动性、全员性、责任性。政府部门要多些依法监管,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向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度进军,主要是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隐患的排查治理,如果未落实到位,就应一查到底,为什么没有发现隐患,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上的问题,有违法行为应及时立案,促进整改,杜绝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徐州市贾汪区应急管理局 耿庆松

关键词: 保姆式 监管 不利 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