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情况纳入综合考评

近日,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四川省所有公职人员要发挥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带头示范作用,落实情况将纳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

关键词: 四川 公职 人员 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