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崂山区:拓宽举报途径 强化工作考核

本报讯 记者 朱有祥报道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出台《青岛市崂山区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安全隐患举报内容一经查实,举报人可得到2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其中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据了解,《办法》聚焦解决既往举报奖励覆盖面窄、举报量少、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安全生产领域扩大到公共安全领域,并列举了举报清单,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消防安全、特种设备使用、交通运输、市政道路及设施、燃气安全、物业管理、渔业生产、其他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事项。《办法》还拓宽了举报途径,在公布了全区20个职能部门接报电话的同时,鼓励居民利用“崂山应急”微信公众号举报隐患。

崂山区将举报奖励工作纳入政府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对处理举报出现重大失误或者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关键词: 山东 青岛市 崂山区 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