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评论员)重拳良方 治住瞒报
近日,经媒体曝光的河北武安铁矿瞒报事故被查证属实,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社会共识中,该企业贻误救援、草菅人命,令人愤怒。在法制健全、追责严厉、信息发达的现代社会,其刻意“私了”隐瞒20多天,胆大包天、知法犯法,令人瞠目。
据报道,从2月24日发生事故后,武安铁矿矿方与遇难者家属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补偿170万元“私了”,直至3月16日事故被媒体曝光,当地政府都不知情。具体原因如何,尚待进一步调查,但“私了”为何能得逞数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
近期,“迟报”“瞒报”不时刺痛公众神经。就在武安铁矿事故发生的前一日,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涉事企业和栖霞市均构成迟报瞒报。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对救援困难估计不足”而迟报,山东栖霞原市委书记、原市长到现场后
认为“被困人员获救可能性较大”,决定暂不上报。最终,决定迟报瞒报的责任人均被刑拘。侥幸心理作祟铸成大错,事故处理公平公正大快人心。
分析以往一些瞒报事故可以发现,企业、政府双方均存抱有侥幸心理的现象:企业怕被追责,宁愿耽误救人也要欺上瞒下,妄想“人不知鬼不觉”;政府监管缺位,有关人员为保乌纱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与企业同流合污,包庇其“瞒天过海”。
对于这些心怀侥幸者、胆大妄为者,须出重拳震慑,开良方治本。
对于瞒报的恶意行为,必须以最严明之标准、最严格之监管、最严厉之处罚、最严肃之问责,让瞒报的违法成本远高于事故成本,再广而告之,强化警示效应,向所有妄图抱有侥幸心理者当头泼一桶冷水,让其不敢瞒。
趋利避害乃企业本能,全指望涉事企业自觉并不现实。瞒报事故之所以能够露出尾巴,归功于知情人的举报曝光。政府应建立健全“吹哨人”制度,拓宽举报渠道,让举报更便捷;保护“吹哨人”利益,让举报更无忧,进而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将“眼线”遍布企业内外,让其不能瞒。
瞒报事故教训惨痛、影响恶劣,各地应引以为戒。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忧、稳中有险、严峻复杂,近期涉险事故和较大事故时有发生,相关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通力合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筑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坚固屏障。(执笔:丁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