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伙伴 联动护安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 2021-03-26 13:46:43
■代 兵
近日,《中国应急管理报》刊载消息,报道了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实施的企业“安全伙伴”监管模式。
其具体做法为,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供应商具备的必要条件,建立供应商安全准入制度。
这种监管模式从源头上营造了一种氛围,即下游企业如果不重视安全,将影响订单、影响市场,进而通过联动效应,使企业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实现配套企业体系整体共赢。这是应急监管部门通过创设环境,指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未来安全发展的有力一招,能够起到四两拔千斤的功效。
各地当然可以借鉴学习这一做法,但必须注意到,当地之所以能够、敢于实施这一新的监管模式,与当地的地理位置、多年的工业化沉淀及企业间关联属性的独特禀赋密切相关。进一步说,学习一种新的监管模式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上,更要深入内里,因地制宜,在创新中服务,在服务中思考,让创新的理念、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开新花、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