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半小时内报至省安委办

近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进一步提高山东应急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应急准备不落实、应急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规范以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和盲目施救等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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