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山西发布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本报讯 记者胡泊 王宇 贾虎瑞 通讯员任志军报道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火灾事故救援预案》(以下简称河南预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山西预案)。
河南预案明确,火警等级分为五级,同时对应火警等级设五个响应等级。省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火灾事故救援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原则上省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五级、四级火警,市级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三级火警,县级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二级、一级火警。
河南预案规定,省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或Ⅴ级响应时,成立省前方指挥部,设在火灾救援现场;成立省后方指挥部,设在省消防救援总队。
河南预案强调,紧急情况下,上级指挥员可以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多支救援队伍协同作战时,上级前方指挥部到场前,由火灾发生地前方指挥部实施属地指挥。上级前方指挥部到场后,要实施直接指挥或者授权指挥。由消防救援机构拟制救援方案,报前方指挥部批准后,确定救援技战术措施,组织和指挥灭火救援行动;相关成员单位要予以技术支持,分工督促任务落实。
山西预案明确,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火灾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视情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山西预案规定,在风险防控方面,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通过社会面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在监测和预警方面,各级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充分利用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图像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加强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响应。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建立火灾信息和预警发布机制,定期公告火灾信息及形势研判情况,在重点防火季节及时预警,对火灾多发的区域行业及时警示,提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