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端:自家屋内储存大量高浓度甲醇

本报讯 记者欧植兆 通讯员谭绍明 陈林报道     近日,湖北省公安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内保大队在当地派出所和应急管理站的配合下,严厉打击了一个擅自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小作坊。

公安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平镇中剅村1组村民陈某在自家屋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调查发现,陈某家中摆放着固体酒精近200盒、硝化棉25公斤、高浓度甲醇近1600公斤,另外还有包装机和大量空纸箱,院内还摆放着多个塑料桶。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房间里的装置及设备极其简陋,无任何消防设施。甲醇易挥发,稍遇火星就有可能发生燃烧。该房间周边为居民区,一旦燃烧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该作坊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也未经消防部门审批,属非法经营、储存站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作坊进行了查处,将所有物品妥善转移到有资质的场地封存,消除了安全隐患。

目前,这一案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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