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世纪金鑫煤业: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被罚2128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贾虎瑞  王宇报道   日前,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对晋能控股集团古交世纪金鑫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金鑫煤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情况和责任情况进行了通报(3月15日,本报二版以《睁眼说瞎话 要钱不要命》为题,对古交世纪金鑫煤业假停产“骗局”进行报道)。

企业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

通报指出,根据调查,世纪金鑫煤业存在五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在整合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井下生产建设;二是9号煤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在2020年10月2日至2021年3月9日擅自组织开工建设,累计施工710.5米;三是采取隐蔽、欺骗方式逃避安全监察,2021年3月9日突击检查时向监察人员隐瞒井下生产建设状态和作业人数;四是图纸作假、隐瞒掘进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其中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9日非法组织生产建设期间,多数入井作业人员未携带人员定位卡;五是井下9号煤层违法建设区域未安设监控系统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

依据国家、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西省对世纪金鑫煤业给予警告,并将其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责令世纪金鑫煤业停产整顿,继续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世纪金鑫煤业及相关责任人罚款2128.38万元。

一批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国彪给予记过处分;责令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世纪金鑫煤业包矿领导孙世昌就地辞职,给予记大过处分;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全副总经理陈宝红给予撤职处分。对世纪金鑫煤业矿长马明维给予撤职处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世纪金鑫煤业原矿长闫春亮给予撤职处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世纪金鑫煤业原矿长徐勇给予撤职处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并对其安全生产考核记27分;对世纪金鑫煤业矿长助理文太平的处理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世纪金鑫煤业驻矿安全技术特派员叶巨明、郝永发及五人小组成员郝文斌给予开除处分;对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安监站站长解峻、五人小组组长周永光给予撤职处分;对安全监管专员殷学亮、张晋给予撤职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今后不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对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分管煤矿的安全副局长给予警告处分。

责成晋能控股集团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向古交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相关责任人的党纪处分情况待调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3月9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两会安全督导检查组在对世纪金鑫煤业进行突查时,发现该矿在整合停产改造期间,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存在责令停产而拒不执行、擅自从事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于3月10日与古交市政府及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世纪金鑫煤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比照事故调查处理。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还同时通报了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石港煤业有限公司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信息和有关处理情况。

关键词: 古交 世纪 金鑫 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