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名牺牲消防员被批准为烈士

陈刘飞烈士

   曹群烈士

近日,应急管理部、北京市政府分别批准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储能电站火灾扑救中牺牲的丰台区大红门消防救援站一级消防士陈刘飞同志、专职消防队员曹群同志为烈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为2名烈士追记个人一等功。

4月16日12时许,北京市丰台区永外大红门西马厂甲14号院内一储能电站南区发生火灾,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消防救援站接到命令到场处置,灭火救援攻坚组队员陈刘飞、曹群同志冒着高温浓烟深入电站院内抵近侦察,在设置灭火阵地阻截火势、防爆降温过程中,身后的电站北区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发剧烈爆炸,造成陈刘飞、曹群同志不幸壮烈牺牲。

陈刘飞,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榆林人,1988年12月出生,2007年参加消防救援工作,生前系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消防救援站特勤一班班长,一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先后荣获优秀士兵2次、优秀团员1次、嘉奖6次。

曹群,男,汉族,共青团员,河北张家口人,1994年12月出生,2018年参加消防救援工作,生前系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

陈刘飞、曹群同志牺牲后,应急管理部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派工作组看望慰问陈刘飞、曹群同志的家属,指导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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