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给“柔性执法”划边界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宝应县应急管理局出台《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规范监管“柔性执法”边界。这两个清单明确,除严重违法、信访举报、反复多次违法以及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外,对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首次被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同时,明确10项轻微违法行为,符合对违法行为认识到位、立即采取措施纠正、被认定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积极组织或支持安全生产公益活动等从轻处罚条件的,按照每有一项从轻处罚情节,在自由裁量相应裁量幅度基础上降低25%处罚额度,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额度下限进行处罚。

关键词: 江苏 宝应县 柔性 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