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推动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严处重罚
■张曾禹 采小峰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应急管理系统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通过严处重罚,查处一批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该市涉及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19起,其中(拟)罚款5万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立案7起。
达到移送标准及时移送
2020年11月,淮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调查一起案件时发现,该市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自2017年4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涉及危险化学品(氨、丙烷、乙炔等)的销售开票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条款要求,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达到非法经营案移送标准。根据“行刑衔接”的相关规定,此案于2021年1月13日移交当地公安部门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该案的调查处理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贯彻“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储存方面问题较多
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现象较多,且大多数问题比较严重。
今年2月,淮安市、清江浦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市腾达印务有限公司将约2吨、浓度为95%的乙醇储存在一楼的一房间内(该公司办公楼共三层)。
该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未配备任何安全设备设施,明显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执法人员介绍,该场所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37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对江苏方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企业危险化学品库中纯苯的储存方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拟对该公司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执法人员发现较多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报警仪器使用问题。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在联合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对江苏华斯达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制冷机房液氨气体报警仪未正常投入使用等违规问题。目前,洪泽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以执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今年以来,淮安市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好的发展环境”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使用领域,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通过明确年度执法计划重点、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措施,努力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目的。
年度执法计划重点明确,层次清晰。今年,淮安市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单班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监督检查、涉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高温熔融金属企业监督检查、2019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纳入执法范围,明确检查重点和检查频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该局印发了淮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还实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落实《淮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规范》,明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范围,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程序。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部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配套辅助设施,且使用量及储存量较多,有的企业常年使用多个品种危险化学品,需要仓库、储罐、中间仓库进行储存,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际情况,该市印发了《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方案》,排查危险化学品使用行业企业,同时以危险化学品使用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监察执法精准化。该市针对重点监察执法企业,合理确定年度监察执法检查频次;坚持监察执法与指导服务同步进行,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帮助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该市应急管理局深化央企帮扶指导,联合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逐户联合检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信息、审查、执法“三联合”制度,化解危险废物库等环保设施安全监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