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企业事故多发,说明啥?

日前,吉林煤监局公布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羊草沟煤矿一矿“2·27”一般其他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虽然是一起一般事故,但笔者搜索发现,羊草煤业自2018年11月以来,已经先后发生了3起亡人事故,涉及顶板、运输和维保等不同作业领域。再进一步了解,羊草煤业长期停产,拖欠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整个管理系统出了问题。

羊草煤业不是个案。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以来,矿山领域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中三成有事故“前科”,冶金行业更是接近四成。“前科”企业事故反复发生,应引起高度警惕。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般来讲,我们将事故成因归纳为“多米诺理论模型”和“多因果关系理论模型”两类。“多米诺理论模型”是指事故为一系列因素累积的结果,去除这一系列因素中的任意一张“骨牌”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多因果关系理论模型”是指各种原因随机合并在一起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在现实中,事故往往是以上两种模型合并的结果。

同一家企业反复发生事故,证明这家企业那些致祸的“骨牌”一直没有消除。再深究一步,除了企业自身的问题,同一家企业反复发生事故也说明了个别地方政府监管存在问题。有的部门对事故处理偏松偏软,轻描淡写、隔靴搔痒,相关责任人没有切肤之痛,当然不会真重视真反思真投入真整改真提升。还有的事故调查处理,一查了之一罚了之,没有对事故企业进行长期跟踪“补课”,没有将其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列入执法计划,导致企业“身无压力轻飘飘”,安全管理紧一阵松一阵,隐患长期存在。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事故调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尽可能详尽地调查清楚并确认各种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并通过分析和改进,有效控制这些因素的影响,从而达到抽掉一张“骨牌”或者剪断一条因果链条,避免事故发生的目的。在安全生产领域最常用的戴明环(PDCA)管理法,其精髓也是通过不断分析整改提升形成完整的管理闭环。

今年3月,国务院安委办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要求事故结案后10个月至1年内,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各地应用好用足这一政策要求,弥补个别地区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先天不足”,给“前科”企业开出对症药方。

不能否认,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无法完全避免。面对事故,我们要做的就是深刻反思反省,寻找共性问题,挖出酿祸根子,不断完善规程标准,切实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屏障。

相关链接

☞2021年2月27日,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羊草沟煤矿一矿三段皮带暗斜井-25米立眼煤仓下口给煤机处发生一起其他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9.02万元。

☞2020年1月2日,羊草沟煤矿二矿1014外块段顶层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一起其他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4.43万元。

☞2018年10月31日,羊草沟煤矿一矿-525米水平1231-2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距离采煤工作面煤壁7米超前替棚处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21.903万元。

关键词: 前科 企业 事故 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