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评造假的根子在企业?还应继续深挖!

■“我们想认认真真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扎实,请他们来的目的是为我们提出整改意见、解决问题,直接出一份合格报告有什么用呢?”

■“安全评价是一种市场行为,别说严防死守、严格把关了,稍微‘挑刺儿’一点儿的安评机构都容易失去客户、失去市场,如果不改变企业与机构的关系,这事儿怎么捋都捋不顺。”

■“某些专家连一些基本的‘行话’都听不懂,我们之间仿佛鸡同鸭讲。”

安全评价的对象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也是企业,企业在整个安全评价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角色。有观点认为,安评造假问题根子在企业,不少企业存在隐瞒真实情况、默许安评机构造假等行为。

事实是否果真如此?企业有哪些难言之隐?对此,记者采访了两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负责人,听听他们是如何理解安评造假的。

中介机构主动提“保过”

较真企业反而成“异类”

美雪是一家生物新产业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她看了《安评机构负责人揭秘行业造假乱象》的报道之后表示,基本认同那位安评机构负责人说的情况。

“很少有人去深挖这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确实是大部分人不愿意摆在明面上说的事实。”美雪说,“虽然认可这些事实,但他提出的安评造假的根子在企业这个观点我不同意。”

“之前就有评价机构找我们,直接跟我说,他们不来企业现场看了,到时候给我们出一份合格报告就行。那你说,这种情况到底是谁有问题?”美雪对某些安评机构的敷衍态度很生气。她接着说:“我们想认认真真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扎实,请他们来的目的是为我们提出整改意见、解决问题,直接出一份合格报告有什么用呢?”

在美雪看来,想糊弄的不是企业而是安评机构,安评机构想在市场生存,想必遇到过很多想省事儿过关的甲方,时间一长,形成了一套与企业相处的“固有模式”。当错误行为变成寻常事,像她这样较真的企业管理者反而被当作“异类”,“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罗川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总监,作为甲方的代表,他也不赞成安评机构的这一做法,但也表示某种理解:“说到底,安全评价是一种市场行为,别说严防死守、严格把关了,稍微‘挑刺儿’一点儿的安评机构都容易失去客户、失去市场,如果不改变企业与机构的关系,这事儿怎么捋都捋不顺。”

一些专家甚至不懂“行话”

部分评价报告如同“鸡肋”

除了主动示好“保过”,某些安评机构专家的专业水平同样被企业诟病。

罗川在建筑施工领域干了近20年,经验丰富,但他跟某些机构专家在现场交谈时明显感觉和对方“不在一个频道”。

“有一次我跟某专家在现场就一个问题交换意见,可这个专家连一些基本的‘行话’都听不懂,我们之间仿佛鸡同鸭讲。我当时就想,到底是谁来评价谁?”罗川说,仅仅是建筑施工行业,具体细分的话下边又有许多领域,目前安评机构有专家跨专业开展评价、认证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下,跨行业领域的专家大多只能查查表面问题,很难开出深入肌理的“药方”。

“不仅是安全评价,我们企业在进行质量环保体系认证、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时,都遇到过‘专家不专’的问题。”罗川说,多数评价、认证工作只有几天时间,对于“泡”在建筑施工行业十几年的他来说,对于企业、项目存在的问题都不敢说全面了解,更不要指望一位跨行业领域的专家能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写出完全反映真实情况的报告了。

对于这个问题,美雪持有相同观点。她告诉记者,她所在的企业之前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时请来行业专家,有些问题连专家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该怎么办。“不能否认,有一部分企业希望通过安全评价来解决问题,但有些专家只能给你提问题,而不告诉你怎么解决,这样会让企业觉得这个评价特别‘鸡肋’。”美雪说,现有的安全评价除了国家强制要求外,并没有真的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体现出多大价值,所以很多企业不愿意去做,久而久之便敷衍了事了。

建议重新梳理各方关系

从顶层设计就开始优化

在采访中,两位企业安全负责人一致表示,从本质上说,企业坚决不同意安评造假,因为不管是对企业、对社会,还是对员工安全来说,安评造假都没有意义和任何形式的帮助。但他们拿到的评价报告往往含金量不足、含水量超标,很多问题近期看是解决了,能够开工生产了,但从长远来看,企业的很多安全问题并没有解决。

罗川认为,安评造假问题的根子不在安评机构,也不在企业,而在于制度机制层面,再具体一点儿,问题出在顶层设计上。

“企业与安评机构是合同关系,企业是甲方,所以具有较强的话语权,这是天然的优势。”罗川说,企业要结果,机构要盈利,这种市场行为天经地义,很容易达成一致,很多企业抱着“过关取证”的心理,并非想通过安全评价找问题、堵漏洞,不能指望所有企业都自觉自愿给自己的工作增加难度,那样既不经济,又不现实。

“首先要打破这种合同关系,让双方站在同一平台上,具备同等的话语权,否则这项工作就变味了。”罗川建议,具有许可前置性质的安全评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把市场行为转变为行政行为,打断企业与安评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发挥安全评价应有的作用。

美雪对罗川这一观点表示赞同。她说:“有的机构为了生存,牺牲了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但如果在顶层设计上重新梳理各方关系,这种情况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

谈到制度机制问题时,美雪告诉记者,目前适用于安全评价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解读不够细致、统一,这导致不同专家对同一标准规范的理解不同。她认为,针对法定强制评价项目需要出台相应的评价标准、执行细则、考核审查细则等配套文件,让企业拿着这些文件就知道应该怎么做,看到哪里不合格就知道应该怎么改。

“比如,我们要上一个新项目,需要做‘三同时’评价,但是目前对于‘三同时’的规定不是很明确,不同的人可能给出不同的解释,这样对企业来说就不好操作。”美雪说,同一个东西,不同专家的理解不一样,那么安全评价的结论也会不一样。

“有时不是企业想造假,也不是机构想造假,而是某些技术问题确实不好解决,而且谁也不清楚应该怎么解决,体现在报告中,就是寥寥几笔,十分敷衍。

这两位企业安全负责人均认为,应当完善安全评价相关制度机制,做到评价标准、执行细则、考核审查细则环环相扣,让需要主观判断的内容少一些,可操作、可执行、可量化的内容多一些。同时,要提高安评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请公正的第三方对评价报告进行实地抽查,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安评报告质量。

(注:美雪、罗川为化名)

前脚提了上百个问题,后脚主动登门道歉

一家评价机构的矛盾之举凸显行业发展困境

笔者建议,将评审人员和评价人员分开,不能让他们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政府职能部门应设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由政府随机从中抽调。

■平常心

作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笔者与安评机构打交道比较多。某机构负责人说“企业只想办法过关,却不花心思‘治病’”,甚至将造假说成是企业“授权”,笔者觉得这一观点有失偏颇。

企业怕安评过不了关,延误新项目开工,还担心隐患整改加大成本,可安评机构来到企业拍着胸脯“打保票”,声称只要与其合作便“保过”。为此,安评机构帮企业出谋划策,精心粉饰某一迎检区域,大家心知肚明,看破不说破。结果是企业顺利过关,机构与企业皆大欢喜。

记得前年秋天,笔者所在的企业与一家新成立的安评机构合作,原以为他们刚成立,需要开拓市场,不会太较真,没想到竟给我们企业挑出大大小小近百个毛病。为了控制成本,同时保证项目如期开工,我们提出将一些无伤大雅的毛病划掉,没想到遭到评价人员的拒绝。双方为此争执不休,不欢而散。

虽然闹了不愉快,但为了确保项目能如期开工,我们企业还是加班加点进行整改。没想到,就在这时,这家安评机构负责人主动登门给企业道歉,还面授机宜,传授应付专家评审的“对策”。这家机构前后态度变化为何如此之大?

原来,这家机构回去找同行诉苦,没想到被资深同行传授了“生存秘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顺利过关是双方的共同目标,共赢才能有回头客,还告诫他们:安评的圈子就这么大,像你这样丁是丁,卯是卯,就等着关门大吉吧。

最后,这家机构在评审报告环节下了一番功夫,还画了评审路线图,并在上面标注了具体区域。言外之意,他们只对排查过的区域负责,其余的概不负责。笔者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规避责任,这个套路在安评领域是“公开的秘密”。

事实上,企业本已按照意见加班加点整改,如果那家机构坚持己见,没有后来的登门道歉及面授机宜,可能那些隐患早就已经被消除了。而安评机构的“反水”,为整个事情增添了些许魔幻现实主义色彩,更凸显了安评行业的发展困境。

企业、评价机构都深知造假害人害己,为何还要明知故犯?笔者认为,这终究离不开“利益”二字。企业花钱要拿过关的“路条”,评价机构要赚钱,否则无法生存。双方都不容易,只能“惺惺相惜”,走过场也好,互相配合也罢,都是无奈之举。

其实,评审环节对整个安评质量把控非常关键,却往往容易被忽视。如今,评审环节大多由企业主导,自然而然地变成由评价机构主导,很多评审专家都是评价机构自己找来的。如此一来,评审难免会沦为“走过场”。因此,笔者建议,将评审人员和评价人员分开,不能让他们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政府职能部门应设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由政府随机从中抽调。

企业通过评审后,政府部门应组织“飞检”复查,给予“飞检”不合格的安评机构经济处罚,将涉及的专家列为失信人员,将存在造假行为的企业或安评机构拉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查实后严厉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净化环境,培养培育高水平机构和人才

安评机构要想在行业内立足,必须改变过去依靠人情关系、依赖资质挂靠等工作模式,一切凭实力说话

■箴   言

看了《安评机构负责人揭秘行业造假乱象》,作为企业人员的笔者心情颇为复杂。安评是一把双刃剑。坦白地说,如果安评机构都能正儿八经做事,企业肯定举手赞成,但因为“潜规则”,安评对企业来说就变了味,不仅增加了企业负担,而且没有让企业的安全水平更上一层楼。

笔者所在的电力企业就遇到过这样的事,对安评机构甚是头疼,倒不是怕他们“找茬儿”,而是怕被“潜规则”。所以,企业对待安评机构的心理的确很复杂。

笔者认为,出现造假问题,安评机构和企业都难逃其咎。如果企业有需求,那么习惯了在这条河里趁着浑水摸鱼的安评机构自然心神领会,既拿了利益,又少费了心思,何乐而不为?但说实话,这种你情我愿、各取所需、一拍即合的安评毫无意义。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安评造假问题就会浮出水面。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自身安全管理能力过硬,不怕安评机构“挑刺儿”,有了问题就认真整改,那么安评就是正道;反之,带着有色眼镜去看这件事,认为找安评的目的就是花钱过关,那么企业对安评机构的认可度势必不高,这个行业也难以健康发展。

话说回来,安评机构也不见得都很权威,良莠不齐是安评行业的现状。说这件事“对”或者“不对”,首先要看遇到的是什么样的安评机构,不可否认确实存在真心为企业好的机构,所以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笔者认为,解决安评造假问题,首先要完善各类政策法规,尤其是在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信用监管等制度日趋完善,国家要创造条件,培育专业素质高的专业人才和机构,净化行业发展环境。对安评机构来说,要想在行业内立足,必须改变过去依靠人情关系、依赖资质挂靠等工作模式,一切凭实力说话。

其次,政府部门要对安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提高行业门槛,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杜绝舞弊现象。

再其次,加强安评过程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多管齐下,使企业转变思想,化被动为主动,推动安评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杜绝低价中标    巧用“换人战术”

■石永亮

在市场行为模式下,安评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是有价格的,而某些安评项目中标价过低的现象客观存在。试想一下,价格过低,机构利润空间太小,势必会倒逼其避重就轻、因陋就简。

比如,一家机构对规模及以上企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专家费、往返差旅费、税费等都算上仅有2.5万元,这么点儿经费哪能保证所有人员尽职尽责,保证评审项目尽善尽美呢?

可一旦查出了隐患,某些企业要求机构自己查出来的隐患自己改,机构的成本就会随之增加,谁愿意给自己添麻烦呢?而且,一家机构如果开出“稍有分量”的评价报告,来年的活儿还咋干?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惯性思维作祟,抱着侥幸心理,很多问题就遮掩过去了。

如何消除安评造假?笔者建议,要从招投标环节入手,企业对项目支出要合理估算,杜绝一味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模式,避免恶性竞争。同时,评审环节要采用“换人战术”,多用新面孔,少用熟面孔,杜绝人情交易。安评从业人员要有严格的职业操守,对所从事的工作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遇到问题敢于说不,不糊弄、不心存侥幸,真正帮助企业补短板,来不得半点儿虚假。

关键词: 造假 根子 企业 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