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印发工作方案: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水库优先除险加固

本报讯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印发工作方案,对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作出部署。

方案明确,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以下任务:一是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二是按轻重缓急,优先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抓紧实施除险加固;三是完成以往已实施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遗留问题的处理;四是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以下任务:一是全部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是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三是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正常运行,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四是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为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方案要求,处理好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的关系,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做好水库安全鉴定及成果核查,编制“十四五”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度计划,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按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创新管护机制,积极培育管护市场,推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强化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动态管理。

方案强调,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所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要强化部门监督指导,修订水库除险加固及降等报废管理办法,制定出台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以及运行管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与相关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切实加强对所管辖水库大坝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要修订完善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问责办法,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等,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察等部门作用,加强资金监管。组织开展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察督导和质量巡检,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本报记者)

关键词: 水利部 印发 工作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