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以“三联合”缝合“两张皮” 协同推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
本报讯 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定联合检查计划,4家单位和5位专家共同对10家化工企业开展深度检查。截至4月底,这4家单位和5位专家已联合检查化工企业2家,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干扰,减轻了企业负担,获得企业的认可和支持,收到了安全生产和环保联合监管的综合效应。
在政府管理层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高度一致,都是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企业管理层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能往往同属一个部门,在日常管理中无法有效分开。如何协同推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收到“1+1>2”的效果?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在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2020年3月,江苏省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联合出台了《淮安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信息、审查、执法“三联合”制度》,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联合监管。
信息共享,企业生产经营存储、重点监管工作信息及时沟通
淮安市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让相关部门及时互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企业信息情况,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安全评估、环境评估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等重点监管工作信息。
生态环境部门对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接到移送安全隐患线索的函后,组织现场核查,依法依规查处,督促企业将隐患整改到位。
2020年7月,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17家企业危废安全隐患移交给市应急管理局,该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交由属地县区应急管理局核实,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截至目前,这些隐患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闭环。
联合审查,对可能存在重大安全或环境风险隐患项目共同把关
淮安市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对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危险化学品)项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各自职责开展联合审查,两部门合力把好化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准入关”。
今年以来,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联合审查会议8次,涉及10个项目。在对某公司12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联合审查时,参会的该市应急管理局人员向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了“加强原料气质量控制”“进气口远离园区有机气体释放源”等合理化建议,从源头帮助企业减少隐患问题,把好“安全关”。
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联合挂牌督办
根据工作需要,淮安市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通过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由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打击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可能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环境隐患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2020年,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7年以来新增环保设施安全评估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出2017年以来未进行安全评估的环保设施共84户、136个。截至目前,这些环保设施已经全部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信息、审查、执法“三联合”制度正式运行以来,2020年11月,淮安市又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加强危化品源头准入管控提出要建立工信、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沟通协调机制,化工企业要设立实行部门联合审批、联合会商审查。
根据“三联合”制度推行后取得的经验,淮安市行政审批、发改委、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淮安市化工企业设立及项目立项实行联合审批加强安全环保源头管控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提醒承诺机制、建立化工项目联合核准备案会商机制、组建化工项目审查专家库、严格会商审查程序和结果应用、强化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力求从源头上防范,把好“企业设立、项目立项”源头关口,提升化工项目后期建设、投产、运行方面安全环保的可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