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执法中标准规范应用亟待加强

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近期应急管理部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全执法中应用标准正走向“规范”,信息化时代以“规范”应万变,才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黄鑫 徐泽涵

“祸患常积于忽微”,守住安全生产红线,重在“防患于未然”。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就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

现在,全国多地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执法力度空前,同时对执法效能也有了新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安全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贯彻落实标准规范的检查执法,并以此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个别地区依据标准规范执法的仅占2.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有多个条款涉及标准规范,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明确“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中列举的安全设备种类达100多种,涉及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等8个环节,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有上百条。据统计,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近八成都是安全设备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因此,抓住了落实安全设备标准规范这个“纲”,就抓住了事故隐患治理这个“目”,“纲”举则“目”张。除了安全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等其他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也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然而,在实际安全监管执法中,依据标准规范进行执法处罚的很少。据有关部门统计,某一地市近5年来依据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的次数仅占执法检查总量的2.5%。

三大问题制约标准规范应用

标准规范在执法中应用不足,笔者认为有这么几个原因。

标准规范宣传不够,导致社会认知不足。按照技术标准执法是近几年开始推广的执法模式,在此之前,多数执法检查还是按照法律法规一般性要求来开展的。仍以前文提到的某地市为例,依据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执法的次数,远远少于对培训教育、应急预案编制、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账等问题检查的次数。近年来,开展安全生产一般基础知识培训的多,开展技术标准规范培训的还比较少。而且还有很多技术标准规范的文本付费才能下载,极大地制约了标准规范的广泛传播,给企业自主提升、监管人员有效应用设置了门槛。许多执法人员对企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是否具有强制性、是否已经更新都不清楚,这也客观导致了在执法检查中标准规范应用率不高。

标准规范还不健全,导致无法事事有章可循。目前,国家标准规范可以分为安全培训类、安全制度类、安全管理类、安全设施类。据不完全统计,共涉及400多个标准规范,数量多且涉及各行各业。在实际运用中,标准规范仍有缺失、更新不及时、应用不到位的情况。比如,近年来有色、机械企业深井铸造作业事故多发,便与此有关。2018年8月28日,江阴市易泽铝业有限公司深井铸造作业车间浇铸井发生高温铝液泄漏遇水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019年10月31日,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熔炼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以上事故充分暴露出在深井铸造作业过程中部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生产工艺设备落后、现场安全管理薄弱、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当前并无具体、精准且有强制性的标准,规范企业行为。

此外,一些行业领域的标准制定涉及多个部门,同一个行业领域的不同方面的标准由不同部门制定,这一现状造成我国行业标准数量多、乱、内容要求不一致等问题。

执法人员本领恐慌,导致用标质量不高。基层执法检查大多停留在培训教育、应急预案编制、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台账资料层面,而应用技术标准规范判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的还较少。这样简单化的执法模式往往会给行政相对人一种心理暗示——做好台账资料比较重要,从而忽视对生产工艺、关键设备、劳动防护等的现场安全管理,导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究其原因是执法人员存在本领恐慌,本身对技术标准规范掌握程度不高。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国家会不断完善丰富标准规范,这就要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同时,强化对标准规范的深入学习研究,尤其是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重点分析标准规范修订前后的不同点,要关注新增内容。只有学习掌握,才能熟练运用,真正提升安全监管履职能力。

多管齐下夯实标准规范应用基础

从多年执法实践来看,应用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在执法依据中准确引用标准规范,有利于减少行政复议,降低行政风险,有利于优化执法环境。涉及行政处罚,企业提出疑问的时候,用标准规范来进行说明也更具有说服力,有助于塑造执法人员的专业形象。笔者建议今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标准规范的应用。

在标准规范制定方面固强补弱。有关部门应对国家或行业出台的标准规范进行梳理分析,分类统计应淘汰的、应修改的、适用的和必须修订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进行分析,针对重特大事故当中反映出的标准规范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采取相关修改的措施。同时结合国民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适时增补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对发达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学习,博采众长,确保标准规范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在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夯实基础。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纷繁复杂,这就要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对技术标准规范的学习。相关部门要加强教育,将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纳入培训内容,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解读,掌握标准规范精髓要义。

在宣传推广上狠下功夫。标准规范要想发挥应有作用,关键在于实施,这就要求提高标准规范的社会知晓率。建议增加标准规范的免费获取渠道,这会让企业和政府执法人员便捷地获取相关内容。除了运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宣传途径,要注意运用像今日头条、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途径加强宣传。尤其是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运用自己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鼓励并推动企业关注有关内容。同时,强化培训讲解、案例警示提升企业知标执标水平,通过典型案例汇编,以案释法等形式,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标准规范的应用水平。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关键词: 安全 监管 执法 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