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德城区推行“三色”督办单制度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在全区推行“红、黄、白”三色督办单制度,着力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机制。

根据上级督查巡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该区安委办根据督查事项落实不力程度,分别使用红、黄、白三色纸印制督办单的方式进行督办。首次督办,向被督办单位发出“白色督办单”,以示提醒,并明确整改标准、完成时限等相关要求。若被督办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或办理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将被发放“黄色督办单”。“黄色督办单”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无正当理由,“屡督不动”或无实质性改进、工作敷衍了事且质量较差的,将被发放“红色督办单”。

同时,“黄色督办单”要抄送同级绩效考核部门,作为评定被督办单位年度绩效评估等次的重要依据;“红色督办单”抄送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由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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