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市抓好大排查大整治 严管重罚,压实“一把手”责任

本报讯 山东省青州市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着力点,强化严管重罚,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据悉,1月至4月,该市已检查企业1.3万余家次,发现整改隐患4.3万余项,立案处罚438起,罚款630余万元,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6人,关闭取缔企业275家,停产停业整顿348家。

该市制定清单,明确市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压实“一把手”责任。同时,构建了“1+14+18”安全监管模式,即1个安全生产委员会+14个镇街区+18个专业委员会和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由市人大、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视察,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成立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通过走访企业、调阅处罚案卷等方式,倒逼属地、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

该市还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通过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发动一线员工参与安全工作,已奖励发现上报安全隐患行为18万余元。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以来,该市已奖励举报人22万余元,营造了全员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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