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表彰首例行刑衔接处罚案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报讯 记者徐文标 通讯员楼菲莉报道 为激励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奉献担当,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鄞州区应急管理局“3·4”南方助剂厂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专案组给予集体嘉奖的奖励,对邵俊贤、叶伟吒两位同志给予个人嘉奖的奖励。

据了解,3月4日,该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对位于鄞州区姜山镇的宁波市鑫远市政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边一砖木混合矮平房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约62吨无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桶装冰醋酸。经鉴定,该批冰醋酸浓度在99%左右,属危险化学品。

得知情况后,鄞州区应急管理局立即成立“3·4”南方助剂厂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专案组,对62吨桶装冰醋酸进行查扣,联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保管,避免冰醋酸长期存放不当增加事故风险。同时,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对其中一家违法单位“宁波市丰都贸易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8.7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另一家违法单位“宁波市海曙古林南方助剂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危险作业罪”规定移交鄞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据介绍,此案件是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宁波市应急管理系统首例行刑衔接处罚案件,有效体现了应急管理系统市区两级联动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全面落实。鄞州区应急管理局“3·4”南方助剂厂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专案组主动作为、严格执法,办理首例行刑衔接处罚案件过程中,在可参考案例较少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支持配合,提升了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加强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的震慑效应。

关键词: 宁波 鄞州 表彰 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