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心态方能发挥异地交叉执法效能

■余音

近日,笔者随某省检查组赴某市开展特种作业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检查组的组成人员有被查市的,也有该省其他市的。检查组发现了不少问题,令被查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十分难堪。检查结束后,被查市相关部门人员认为,查出问题的那几个人都是别的市的,他们查得这么“狠”,和之前两市抢夺特种作业培训考核生源有很大关系。甚至有人说“那几个人是在报仇”。

笔者了解到,检查人员所查出的问题,个个依法依规,也得到了被查企业认可。缘何好心纠错却被认为在“报仇”?

在安全生产领域,异地交叉执法实行多年。它排除了当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人情阻碍,促进了执法单位之间的相互监督,也加强了执法人员之间的学习交流,是被实践证明的十分有效的监管方式。

然而,面对执法结果,总有人坐不住、摆不正心态,把逆耳的“忠言”当“报仇”。这是病态心理,是执法人员缺乏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的体现。异地交叉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只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提出的,被查方就不能充耳不闻、不能听了不动,更不能污蔑对方。

如果认为查出的问题不对,被查方可以据理力争,在法律框架内协商。如若不是,则应虚心接受,认真改进。同时,被查出问题,应该反思为何会出现,为何问题自己没查出来,并据此更加严格抓整改。此外,如果有时间、有机会,执法人员还可以积极与兄弟地市执法人员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心态摆正了,异地交叉执法才能发挥出最大监管效能。

关键词: 摆正 心态 发挥 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