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1+7”工作理念 深入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六安市霍山县、黄山市歙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县区。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安徽省按照“1+7”工作理念,即“坚持一个中心、采取七项措施”,推进试点和全面普查准备各项工作。今年4月底,安徽省普查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安徽省如何深入推进普查工作?普查试点工作面临哪些困难,又是如何解决?未来将如何应用普查结果?针对这些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处长李大春。
问:安徽省如何围绕“1+7”工作理念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邓向阳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以省普查领导小组为中心,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林业、气象、地震等九大行业部门共同推进,其他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2020年底,我省16个市、104个县区均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采取“七项措施”,包括加强部门协同、加强调研督导、加强技术统筹、加强力量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数据审核、加强经费保障。
问:据了解,目前,《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和《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参与制定两个方案的人员有哪些?做了哪些准备工作?耗时多久?方案有哪些“安徽特色”?
答:总体方案于去年8月起草,耗时近10个月时间。省普查办认真梳理文件精神及最新技术规范,厘清部门分工,组织专家论证,多次征求机关、22个成员单位以及各级普查办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共收集反馈意见300余条。
具体的普查内容是全国统一的,但考虑到实际操作的方便,我省在制定方案时,对形式进行了创新。我省方案对普查工作各项任务进行了梳理、分解,按照部门划分任务,每个部门的任务集中在一个章节,这样各级各部门在什么时间节点具体开展哪项工作都能一目了然。
问:普查工作的难点是什么?如何解决的?
答:本次普查的重点在“统筹”,难点也在“统筹”,为顺利推进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我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三个一”的工作机制,对试点县普查办和行业部门进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汇总、一月一总结”,针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设立试点专项台账。先后5次召开省级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调度会和推进会,利用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组织“省普查办+行业主管部门+专家+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开展问题会商,形成无缝对接、快速反馈的问题解决机制,确保试点工作保质保量扎实推进。
同时,由于普查范围时间跨度大、对象多,“收集数据”也是棘手的问题。为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我省着力充实壮大普查人员力量,发挥基层优势,动员机关、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多方力量,组建普查员队伍,通过深入当地历史档案馆查阅资料,协调统计部门查找资料,走访曾经从事有关工作的“老人”等方式开展数据收集。坚持对收集数据的全过程把关,建立“有问题可追溯”的自查机制;坚持完整性验收,行业部门横向收集汇交数据,自检合格后报送所在普查办,普查办逐一审核,并利用系统对填报的数据进行二次质量核验,形成质检报告;坚持交叉式互检,各试点县区相互审核成果数据,确保完整、合理、有效后,逐级汇总上报至普查办。
问:安徽省提出要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工作原则,未来将如何加强普查结果的应用、发挥普查结果实效?
答:目前,在我省“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城市建设方面已经应用了我们前期普查收集到的数据信息。未来我们要发挥普查成果在防汛、抗旱、防火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灾害救援方面的最大效益,积极开展普查成果应用开发研究,探索建立多类型、多形式的普查成果体系。积极将普查成果与当前我省自然灾害防治基础设施相结合,强化各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建立综合“大应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