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钨矿被发现存多处重大隐患被叫停

俯视“沉淀水池”,未按‘头顶库’提等管理,属重大隐患。

“地下开采,采矿许可证标注的生产规模为每年0.64万吨,这么小的钨矿,安全管理水平如何?一定要去看看。”5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检查,记者随行采访。

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历史可追溯到1917年,后来从国家生产计划矿井转为县属矿山,2003年又经拍卖转至当前实际控制人手上,成为当地生产规模最小的钨矿。

“上半年,国内发生过的非煤矿山典型事故知道吗?”“非煤矿山的主要安全规程是什么?”面对这些考问,该公司负责人顾左右而言他。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问询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该公司只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缺乏采矿、地质、机电、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再查看资料,随行专家发现了不少问题。该公司采矿许可证标注的生产规模为0.64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的生产规模为4.5万吨/年,而开采整改方案安全专篇标注的生产规模为2.5万吨/年,开采整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标注的生产规模为4.5万吨/年。不同证照和文件对该公司的生产规模表述不一致。

检查中,该公司提供不出安全专篇设计图纸。经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公司未按批准的安全专篇施工建设,部分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运输系统和运输设备与设计严重不符,构成重大隐患。

“先下井查看,回来再核对资料。”检查组人员先后到339中段、324中段、尾矿库等实地检查。在入井处,检查人员拿起电话,发现无声,随即问道:“你们怎么跟井下人员联系?遇到紧急情况无法通知,这个电话不就是摆设吗?”

“之前一直在停产,现在是复工准备期,电话还没接通。”该公司负责人解释。

在井下,检查人员发现,安全专篇中写明339中段和324中段采用有轨运输方式,而该公司实际采用无轨运输方式。发生重大变更未报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同意便擅自建设,这也是重大隐患。两个中段均只有西端一个安全出口,同样属于重大隐患。

在324中段硐口外,俯视山下,有一个很大的“水池”。这引起了检查组人员的注意。该公司负责人说,这是为了环保达标而建设的“沉淀蓄水池”。但经过现场勘察,发现池中是矿砂和水,储量有10万立方米,池深8米,一面紧邻G220国道,一面距离周边村民的小楼房仅五六米远。

“这是一座尾矿库,采用一次性建坝的方式建造而成,但未按要求建设排洪系统。尾矿库下游紧邻国道和民房,未按‘头顶库’标准进行提等管理,属重大隐患。”检查人员严肃指出。

针对检查出的诸多问题和重大隐患,检查组当即责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改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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