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出台安委会及专委会运行办法

本报讯    为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近日出台《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该区安委会专业安委会“1+16+16”组织体系正式确立。该办法以“三项机制”为抓手,层层压实各部门行业监管职责。

一是自查自管机制。《办法》要求,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各专业安委会履行各自行业领域会议、检查、报告、签发等各项制度。今年,该区八大行业领域牵头部门以各自专业安委办为载体,统筹协调专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全面启动八大领域“遏重大、控较大”各项攻坚任务。截至目前,该区安委会、各专业安委会组织各类督查检查111次,发现各类隐患715处,已整改715处。

二是巡查督办机制。《办法》指出,将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纳入区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巡查范围,在2年至3年内实现巡查全覆盖。通过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该区将考核巡查结果纳入年底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截至目前,该区已对4个镇街和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文广旅游等4个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三是分级约谈机制。《办法》要求,专业安委会监管的行业领域若发生一般亡人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约谈相关成员单位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若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连续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由区安委会负责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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