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这样处理一起涉危险作业罪案

本报讯 记者欧植兆 通讯员张薇报道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发出一份批捕令:批准以“危险作业罪”逮捕涉嫌非法经营加油点的张某,并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自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江岸区应急管理局向司法部门移交的第一起涉“危险作业罪”案件,也是武汉市第一起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的该类案件。

今年3月22日,江岸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一起关于江岸区跃进家园旁某驾校内存在黑加油点的匿名投诉件,执法监察人员迅速核实了相关信息。

3月23日上午,区应急管理局、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塔子湖街道办事处及属地派出所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行动小组,前往现场执法。进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驾校角落简易铁皮棚内停放着一辆厢式货车,厢门敞开,货箱内存放着一个非法改装的铁质储油箱,一台加油机,一根外接电源线从车厢顶部穿入车厢,旁边还挂着一张印有收款码的纸。

“现场电线裸露,开关灯具插座是非防爆的,加油机未静电接地,加油作业人员未穿防静电服装……现场充斥着浓烈的汽油味。如果产生一丁点儿静电火花,后果都不堪设想。”江岸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负责人王勇回忆。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张某于今年3月初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私自购买简易储油箱、加油机等设备。将二手厢式货车停放在驾校院内作掩护,将储油装置、加油设备藏匿在车厢内,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验收,即在江岸区塔子湖街道跃进家园旁驾校内设立固定加油点,买入汽油对外售卖,使用支付宝等渠道收付款。

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非法储油箱里残余的约285升汽油。

据江岸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非法加油因违法成本低、潜在客户多、利益空间大等,近些年在武汉市“屡禁不止”,在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已形成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经营、非法加注“黑色产业链”,对广大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020年,江岸区有关部门共出动12次对12起非法加油行为进行打击。

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多次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阐述成品油非法储存、经营的巨大危害。4月28日,江岸区委政法委召集区政法系统、应急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参加的“打非治违”工作调度、研判、推进会,将“3·23”非法加油案作为危险作业罪专案予以督办。

在此基础上,区应急管理局7次召开部门协商会,邀请省市危化专家参与“3·23”非法加油点案情分析,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起案件进行伤亡半径、受灾半径科学测算,出具风险评估分析报告,同相关部门对照相关法规分析研讨立案标准、判决依据、参考案例等。

5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正式立案。5月26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正式作出批捕决定。江岸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届时,江岸区应急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旁听,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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