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市建立月度考核制度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州市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奖惩制度,初步建立年初有目标、月度有考核、日常有督查、结果有奖惩的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模式。

该市坚持日常督查与月度考核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绩相统一、考核成绩与结果运用相挂钩的原则。

该市要求每月明确考核细则,考核内容要体现基础建设、近期重点工作等。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奖优罚劣,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怪圈,每月专项激励资金达到50万元,其中第1名奖励20万元,第2名、第3名各奖励10万元,第4名、第5名各奖励5万元,同时对考核结果排名倒数的进行点名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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