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后举报数量增多 上半年举报件数同比增长42%

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报道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该省共接到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其他举报258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765件,同比上升42%,其中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三大类举报2213件,已核查2131件,查实806件,兑现奖励59.8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9.3倍。

特别是自今年3月23日《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以来,接办各类举报1568件,达到去年上半年总举报量的86.2%,落实奖励55.8万元,是去年全年的1.8倍。

从举报类型看,山东安全隐患类举报1526件,占59%;非法违法行为类举报577件,占22.3%;事故类举报110件,占4.3%;其他类举报372件,占14.4%,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项最多,举报非法违法行为事项次之,这两类举报占全部举报的81.3%。

对此,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人认为:“举报力度之所以这么大,范围这么广,说明群众非常关心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我们今后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该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应急管理局摒弃不愿意找麻烦的想法,扭转有奖举报工作“不愿干、不愿管、不愿抓”的工作作风,切实重视有奖举报工作。

近日,有群众通过山东政务便民服务热线“12345”举报山东省潍坊市青州泰和矿业有限公司瞒报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接到举报后,青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奖励有功举报人15万元。

按照“应奖尽奖”原则,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对符合奖励情形的举报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奖励,并确保奖励资金快速足额发放到举报人手中,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一次举报多项问题,经查属实的举报案件,逐项落实奖励政策。对举报奖励资金申报和发放管理,该省建立责任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此外,该省要求各地应急管理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并畅通网络受理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核查、报告和奖励等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举报投诉工作。

关键词: 举报 山东 安全生产 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