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首席安全官” 加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苏权科——设“首席安全官”加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本报记者徐姚“当前,我国高速公路铁路、大型桥梁隧道、城市地铁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陆续进入‘服役中后期’,与日俱增的运营需求和安全保障能力不足之间矛盾凸显。”全国政协委员、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苏权科表示,我国是交通基建大国,安全至关重要,今年他的提案将从制定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运营标准、设立“首席安全官”等方面,为保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提供思路。

设施“年岁”增加

安全保障亟待加强

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翻了一番、对百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超过95%,高速公路对20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超过98%,民用运输机场覆盖92%左右的地级市,超大特大城市轨道交通加快成网。

出行越来越便捷的今天,一些隐忧也随之而来。苏权科告诉记者,随着“年岁”增加,建设较早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开始进入“易病期”,维护成本越来越高,加上极端天气等的影响,自身的“健康状况”大不如前。

“我国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社会公众对交通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但要充分满足这一需求,还存在三方面的掣肘。”苏权科说。

“首先,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安全评价标准与体系有待完善和统一。”他解释,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国家、地方及运营主体都有相关的安全标准,但这些标准之间兼容性不够,各类评价、评估、监测和检查内容也不统一,缺乏与新基建背景下数字化转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

其次,设计、建造与运营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缺乏有效衔接。“高质量安全管理是全生命周期的,这要求系统考虑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建造与运营等各阶段安全问题,但实际情况却是‘各自为政’。”苏权科举例说,一个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运营后,往往有多套信息管理系统并行,有的系统间还“打架”,严重拉低了安全管理水平。

再其次,苏权科表示,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企业,其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往往不够健全,体现在企业内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责任重大,但话语权却不匹配,工作开展起来捉襟见肘。“我调研过多个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有的设置了安全总监,但岗位级别不高,管理权限仅在安全部门内,还有的甚至把安全管理工作交由综合部门负责。”

完善标准体系

设立“首席安全官”

“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的标准体系与管理规程是一个行业走向成熟的标志。”苏权科建议,借助港珠澳大桥智能化运维技术和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运营规程,对设计、施工阶段应当提前考虑的安全运营相关工作内容、专业技术要求等作出系统描述与要求,对运维阶段的工作内容与标准、管理流程、安全监测、应急管理、专业人员配置等作出科学的规定与指引,对运营管理涉及的不同运营主体、相关供应商、政府相关部门等的职责和协同作用进行明确界定,探索建立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主体认证制度,从整体上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打造一个标准完善、责任清晰的基础环境。

有了科学的标准体系,如何确保应用到位?苏权科认为,可以借鉴航天工程中“总体设计部”的理念,加强接口管理,做好设计、建造转向运营阶段的有效衔接。航天工程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且要求精密。这种情况下,“总体设计部”便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

在苏权科看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应树立设计、建造、运营一体化理念,建立三方会商协调机制,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充分考虑运营阶段的安全管理需求,吸收运营阶段主体参与,了解设计方案、建造方案、监测系统规划等与运营业务相关的工作内容,实现真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为解决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地位不高、话语权弱等问题,苏权科建议,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运营领域引入和推广“首席安全官”制度,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运营职业化、专业化程度。“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在能源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推行‘首席安全官’制度。我们可以先试点再推广。”

关键词: 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