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部署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

本网讯  记者刘永宏  通讯员冀浩楠报道    近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暨安全生产许可集中执法的通知》,部署从4月份开始对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上级公司及所有煤矿开展为期6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

通知明确,集中执法检查分监管部门、上级公司、煤矿三个层面,重点检查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深化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实施方案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检查执法、安全生产许可、复工复产情况等方面内容;煤矿上级公司重大灾害治理及防范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情况等方面内容;煤矿深化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任务措施、风险辨识评估和分析研判、重大灾害“一矿一策”措施落实、采掘接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内容。

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成立集中执法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统筹推进煤矿安全各项工作,对直接监管煤矿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同时要求市级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县级监管部门直接监管煤矿按比例进行检查抽查。要提前研判被检查煤矿的主要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方案,精准开展执法。要严格执法全流程、各环节管理,全面运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违法违规行为描述,确保执法检查精准有效。要严格执法处罚,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坚决纠正执法走过场、避重就轻等执法“宽、松、软”行为。

关键词: 应急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