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严标准更大力度治本攻坚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智能化工作面

对世纪金鑫煤业违法违规行为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资料图片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在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官地煤矿检查

生产建设煤矿从954座减少到720座,提前实现年产6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退出,煤矿数量减少至900座以内的目标。

2022年底前力争建设完成30座智能化煤矿,智能采掘工作面建成800处,同时有序推进5G场景在煤矿的应用。

在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基础上,力争2022年底前,一级标准化煤矿数量占比达50%。

2021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煤矿现场安全检查2.9万多次,检查煤矿企业7600多家,行政罚款2.96亿元。2021年,山西省针对一起煤矿严重违法行为对涉事煤矿及相关责任人罚款2128.38万元,另外作出撤职、开除处分的人员就达1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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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是煤炭生产大省,是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山西省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对煤矿专项整治的要求,突出煤矿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大力整治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制度性成果,推动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抓源头夯基础

将推进煤矿减量重组政策与三年行动相结合,对煤矿标准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稳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煤矿作为高危行业领域,瓦斯、煤尘爆炸、透水、火灾、顶板、冲击地压等各类灾害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山西省进一步加大煤矿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煤矿“四化”(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从源头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减量重组对于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先进产能,山西省政府在《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对煤矿减量重组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实现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单一煤炭企业生产建设规模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同时鼓励6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参与减量重组,鼓励300万吨/年以下的煤炭企业进一步兼并重组。

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山西省在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先进产能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三年行动启动前,山西省共有生产建设煤矿954座,规模以上煤矿原煤产量达9.71亿吨。截至目前,山西共有生产建设煤矿720座,提前实现年产6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退出。

2021年8月3日,中煤昔阳公司白羊岭煤矿以90.53分的成绩通过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矿井验收。该煤矿采取了创新安全管理举措、构建双重预防体系、规范精细化作业流程、推进智能化建设、十项暖心工程落地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对多年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国煤矿迈向国际通用安全管理体系的必由之路。2020年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而山西省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提出煤矿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对标三年行动要求,山西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动态达标等工作,推动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同时将煤矿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工作与标准化动态考核紧密结合,把标准化动态检查纳入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范围。

截至2021年底,山西全省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其中一级标准化矿井达31%,先进产能占比超过75%。当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鼓励和支持更多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和特级安全高效矿井标准,力求在2022年底前,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煤矿数量占达标煤矿数量的50%。

“产量提升41%,工效提升35%,人员精简24%,职工作业强度大幅下降,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了‘减人、提效、保安、增绿’目标。”这是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建成高突矿井智能化工作面(22301工作面、18405工作面)后带来的明显成效。工作面配置了大功率采机、高阻力支架、变频式运输机、远程自动配液、永磁同步变频皮带机等设备,具备远程“一键启停”控制、记忆截割、自动跟机、智能供液等功能。2021年,该矿实现原煤产量404.95万吨,死亡人数为零。

智能化建设是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结合三年行动要求,山西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省应急管理厅召开现场推进会,共同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截至目前,山西省首批10座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全部建成,1000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全部启动建设,300处建成运行。2022年计划再建成20座智能化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中力争再建成500处,同时有序推进5G场景在煤矿的应用。同时,山西省强调,凡生产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必须按照本质安全的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新建煤矿(含生产煤矿水平延深)必须按照智能化标准建设,未达标的不得竣工投产;灾害严重矿井必须安排智能化工作面项目。

“煤矿智能化大幅度减少了井下劳动人员,提高了作业环境安全系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王启瑞认为,智能化给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山西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年下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2000年的1.85下降到2021年的0.009,智能化煤矿建设和智能化管理为煤矿安全提供了根本保障。

边攻坚边提升

今年1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聚焦提高煤矿企业办矿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强化重大灾害防治、合理部署采掘接续等九项内容推进治本攻坚。

王启瑞告诉记者,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一开始就突出了“治本攻坚”这个主题。

山西省出台了《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实施方案》,抓住影响煤矿安全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开展攻坚,将其纳入省安委办重点任务督办清单,突出重点、根治问题,统筹推进、一体落实。

针对重组整合煤矿存在的安全投入不到位、企业对“关键人”难以有效管控、资源濒临枯竭、非法违法生产、安全基础管理薄弱、企业安全管理层级多等问题,2021年初,山西省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多月的重组整合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山西省有关部门发现了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管理人员不足、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安全管理层级多、工作作风不实、技术人才断层等典型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一抓到底,做到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强力举措推动企业切实行动起来。例如,晋能控股集团着力打造了以“点、格、网、系”为单元的网格化安全精益管理模式,严格落实逐级包保责任,分片包干,包保到矿,并要求矿包保到工作面。

为集中查改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2021年底至今年3月底,山西省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集中行动。在这两项集中行动中,山西各级各部门共派出检查组13.9万个,检查企业41.3万家,排查安全隐患32.3万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7044项,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企业约2.7万家,吊销证照、关闭取缔企业520家,曝光违法企业984家,行政罚款9761万元,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298人。

两个集中行动的开展还推动山西省形成了“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该省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上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方面公开透明,在媒体上对交办问题清单和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四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作为评价集中行动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如今,‘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制度性成果,下一步将运用在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高危行业领域,更有效地对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王启瑞说。

为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顶板和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2022年以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持续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一规程四细则”,扎实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保护层开采试点。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煤矿监察执法六处检查发现,辖区段王煤业在15号煤层五采区同一翼同时布置150508、150506两个采煤工作面,井下150508采煤工作面即将停采(距停采线7米),15号煤层回采煤量仅剩余150508工作面7米的储量,而备用的150506采煤工作面中部区域瓦斯抽采钻孔未施工到位,存在大量瓦斯抽采空白带,预抽效果差,未达到工作面安全回采要求,抽掘采失衡,采掘接续紧张,超强度组织生产。150506工作面瓦斯频繁超限断电,仅3月5日中班一个班期间就超限断电38次。监察员依法作出了责令停产整顿30日,罚款44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当前部分煤矿存在的生产系统复杂、采掘头面多、采掘方式及工艺落后、灾害治理不到位、采掘接续“三量”计算不规范、超能力生产、安全基础有差距等问题带来的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山西省在煤矿企业中开展了“清零”行动,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加强系统管理,严格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采掘接续紧张的矿井主动降低产量、调整采掘计划,加大瓦斯、水害等灾害治理力度,直至采掘接续紧张“清零”。段王煤业的采掘接续紧张典型问题就是在此次行动中被发现的。

2022年,在煤炭增产保供全年化、常态化,而且任务翻倍,在由“冲刺跑”向“马拉松”的转变中,山西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系统观念,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供应”的理念,狠抓煤炭增产保供安全防范工作。在推进高产高效矿井产能核增中,晋能控股集团马脊梁、南阳坡这两座矿井拟申请核增产能。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两座矿井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被列为C类矿井,只有当其符合C类调整为B类或A类矿井标准时方可履行核增产能手续。同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加大对保供煤矿的监管监察力度,通过严格监管监察持续释放优质产能,坚决打击不安全产能。

抓住关键人用好“网”

为了抓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人,山西省充分利用好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2021年,全年记分301人,调离岗位14人。

今年3月9日,山西省为进一步加强对矿长履职过程的管控,对《记分办法》记分情形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明确了对煤矿矿长进行积分的12种情形,其中明确了可以直接对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一次性记6分情形,包括煤矿存在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除的急倾斜煤层,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而进行放顶煤开采,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而冒险作业等情形。

而就在这一补充规定出台的整整一年前,一起煤矿严重违法行为被监管监察人员发现。

2021年3月9日,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督导检查组在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旗下的古交世纪金鑫煤业突查时发现,该矿在整合停产改造期间,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图纸作假、隐瞒掘进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煤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部分作业区域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仍然违法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次日与古交市政府,古交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世纪金鑫煤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比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根据调查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联合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出了严肃处理:对世纪金鑫煤业给予警告,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责令世纪金鑫煤业停产整顿,继续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世纪金鑫煤业及相关责任人罚款2128.38万元。同时,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某,安全监管专员等多人分别给予记过、就地撤职、开除等处分。对世纪金鑫煤业原矿长徐某给予撤职处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并对其安全生产考核记27分。针对这一行为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人员就达到10余人。

对这起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体现了山西省推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心。

为及时发现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该省在全省井工生产煤矿均派驻安全监管专员,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强化监管执法。2021年,山西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煤矿现场安全检查2.9万多次,检查煤矿企业7600多家,行政罚款2.96亿元。

在此基础上,山西省建设完善煤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构建风险监测与感知数据“一张网”。截至目前,山西省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系统全部实现联网,占全国联网煤矿数量的1/4。对停缓建矿、待关闭矿等“不放心”的矿井,山西省利用“电子封条”开展重点监控,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现场核查,精准发现并打击违法行为。

2022年一季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完成执法计划665矿次,其中远程监察230矿次。通过远程监察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05条,立案调查111起,实施行政处罚110矿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5座,行政罚款264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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