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料】四川省出台实施细则加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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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着力解决专业人员不足和社会监督不强等问题,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落地落实。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技术检查员按照权限和程序聘用,为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类。社会监督员通过推荐或者邀请方式聘任,对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二是规范人员管理。明确了技术检查员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待遇保障、职业禁入、解聘退出等内容,同时要求通过定期轮训、专题培训、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技术检查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规定专职技术检查员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社会监督员的聘任条件、监督职责也作了详细规定。

三是加强监督保障。技术检查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并采取措施保障其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建立违法违纪案例通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四是深化部门协作。技术检查员聘用计划应当由三部门组织制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检查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制证、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负责对技术检查员开展协助执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应急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检查员的薪酬确定和招聘工作。

关键词: 行政执法 应急管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