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财政局:实施村级资金实行平台集中支付改革

长丰县探索建立“村级资金委托集中支付中心”,实施15个乡镇(区)272个村集体资金集中支付改革,有效解决村级资金摊子大管理难的痼疾,扎紧县乡村三级财务制度笼子。

一、选择前期试点。2019年,长丰县选择村级集体资金量大、财务人员力量相对较强的双墩镇作为村级集体资金集中支付试点,2020年4月份全面推开。分村记账、分乡申报,设置乡镇财政负责人、村记账会计、村出纳会计岗位,实行县级财政统一监督、县村集体资金委托集中支付中心集中审核。

二、规范化制定办法。制定《关于印发长丰县村(居)集体资金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坚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委托程序、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制度、统一档案管理”。

三、流程化录入审核。实行指标录入、指标审核、计划申请、支付申请和资金结算。2020年,共录入指标3692笔,金额38162万元;计划申请4023笔,金额35356万元;审核办理26876笔支付业务,金额34784万元,其中审核退回支付业务153笔,金额226万元。

四、阶段初显实效。通过实行村集体资金集中支付,有效避免现金支付、转账支票的使用和打包支付报账,完善支出发票附件及支出程序,实现资金支付更加安全、资金支付更加快捷、资金支出更加透明、资金支付更加高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