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饮工程维护 保障民生水利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饮水工程的效益,让群众用得上,喝得起,舒城县水利局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经费使用,确保农饮工程维修养护任务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明确要求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重点用于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维修及其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元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检测药剂和易耗品,仪器设备元配件的更换等支出。不得用于超出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的支出,不得将改扩建项目作为维修养护项目,对于长期停止维护且水源得不到保证的工程,不在安排使用管护资金。

二是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责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工程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供水管理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难以落实管理单位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及时将工程移交给工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价按照两部制水价,通过水费征收等措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及维护经费。设立农村供水管护员岗位,负责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水体消毒、管网维护、环境卫生、水样送检以及水费收缴等运行和养护工作。

三是按需分解落实维修养护任务。根据各乡镇规模以上水厂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数量、2020年完成投资和受益人口以及2021年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实施情况等情况,制定2021年财政补助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清单。同时根据每年对供水工程的考核结果,并结合各乡镇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下一年维修养护资金按比例重新分配,确保资金使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