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林业局:多举措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日,东至县林业局与县检察院达成共识,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建立协作机制。检察院在林长办设立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工作室日常工作,林长办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对接配合各项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双方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联合督办、协同监督、协同办案等八项工作机制。围绕森林生态安全,探索建立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林长+检察长”组织体系,推行检察长参加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查等方式,强化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检察院与林长办分别落实工作联络员,互派人员实践学、开展联合培训等模式,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与检察干警办理涉林案件业务水,在日常破坏生态案件线索受理移送、调查取证等工作中,双方通过强化业务交流、案件研讨、岗位培训等,提升协同执法办案能力。

营造舆论氛围。利用“检察开放日、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共同开展林长制改革和林业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视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东至生态本底,为东至县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