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中院三举措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

今年以来,黄山中院把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干警的业外行为,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端正认识,明确纪律要求

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印发《致全体干警及其家属的一封公开信》,引导家属支持、配合干警工作,当好廉洁从政的“守门人”“贤内助”。认真组织干警学《党员干部赌博和酒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八小时以外”情况作为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相关情况录入干部廉政档案,与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相挂钩。

加强监督,净化干警“三圈”

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各自分管干警进行谈心谈话,在严明干警工作期间纪律的同时,严明“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制发《市法院与党员干部亲属双向联系卡》,定期走访、联系干警家属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联系。利用法院系统干警“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结合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本院手机短信台向干警发送短信提醒,做到警钟长鸣。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开启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组织、社会和舆论监督。

巩固成效,推动建章立制

制定实施《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员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围绕干警业外行为开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列出十项负面清单,严格规范干警言行,全面筑牢廉政“防火墙”。建立完善“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重要事项报告和登记制度,院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主动掌握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对好人好事及时予以表扬;对苗头、倾向问题及时提醒,分析研究,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