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强制执行显威力 违法所得33.8万元执行到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日前,祁门县法院通过盯守网络查控界面,快速执结一起涉环境保护类案件,案涉违法所得33.8万元成功执行到位。

祁门县某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非法占用林地上擅自采矿、修建道路、堆放弃土等,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该案被祁门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祁门县法院,祁门县法院于2021年7月2日作出当庭宣判。该案生效后,祁门县某公司仍有33.8万元违法所得没有及时上缴,遂于7月21日将该案移交祁门县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案后,十分重视,立即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为防止该公司将案款转移,当天就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祁门县某公司银行账户上有存款,便立即依法冻结,并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配合法院执行,后成功将33.8万元扣划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成功执行到位。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祁门县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等措施,产生了一批环境保护执行案件典型案例,并将持续加大对涉环境保护类相关案件的集中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增强公众对保护环境重要的认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为祁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