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南路营业部被责令改正 风险控制不到位?

11月2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大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温州大南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同时对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彭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了解,温州大南路营业部在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间存在从业人员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操作,长期充当资金及账户掮客从事场外配资、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等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不到位。同时,营业部明知上述问题和线索,对已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和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未及时向浙江证监局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温州大南路营业部限期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并切实加强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督促从业人员勤勉尽责,防范从业人员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夯实内部控制,提升合规水平,做好风险管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同时,浙江证监局还明确指出,温州大南路营业部应当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而彭杰作为温州大南路营业部时任负责人,对营业部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彭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