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十七条”加大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力度

12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生态环保领域出台的省级金融支持政策。

近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建立推进机制、开展跟踪问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加强政银企联动、加强宣传监督等六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将为山东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持续注入绿色新动能。

《若干措施》提出将建立环保金融项目库,计划于2022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率先建立省环保金融项目库,鼓励各市建立市级环保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将被定期推送至金融机构,作为绿色融资主体贷款授信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

组建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专家库,为项目入库审核、绿色项目认证、气候投融资等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和智库支持。

《若干措施》将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减碳引导作用和金融辅导体系的精准服务优势,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生态环保领域。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设立100亿元再货款专项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加大绿色货款投放,重点支持碳減排、碳汇等领域贷款。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设立50亿元再贴现专项额度。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再贴现减碳引导管理办法》,作为《若干措施》的配套政策,明确了专项再贴现支持绿色票据的范围、程序和标准。

此外,山东还将设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并加大省绿色发展基金对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等生态环保治理模式的支持力度。

同时,开展金融辅导,将有需求的企业全部纳入金融辅导,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利率、期限等优惠政策。

关键词: 山东 金融支持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