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0元购”股权案件,一审宣判!


【资料图】

5月23日下午,高县法院通知企业家刘良彬到该院法官接待室,主审法官当场郑重对刘良彬起诉周敏以0元对价取得他的兴盛商混公司股权案一审宣判。

高县法院经过近一年半以来对此案的审理,终于今天宣判了!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刘良彬的股权代持人张传忠与周敏于2014年11月15日签订的《高县兴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以上四图为高县人民法院判决书首页、尾页,以及法院说理部分

法院宣判后,合议庭法官还认真细致地对刘良彬进行了法律释疑。

宣判后,刘良彬百感交集:这场持续了12年的艰难维权终于在今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这12年中,他母亲被逼死,经济损失上亿,自己还蒙受了8年冤狱。这次0元购的一审胜诉只是成功走完第一步,他还会坚持依法维权,让这12年他遭受的不公都得到依法地处理。

按法定程序,一审判决后,双方如不服都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刘良彬坚信:如果需要走到二审那步,他仍相信该案能排除一切不法干预,取得公正的终审结果。

来源:高县金良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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