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闻】出台“一述四评”硬约束 推动“红脸出汗”强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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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聂欣  通讯员章丽莱报道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出台《全市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一述四评”活动方案》,重点对“一述四评”(见上图)的主体、内容、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让“述”“评”成为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硬约束”,探索建立企业为主、多方监督的考评机制。

“一述四评”活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总体牵头,企业具体落实,企业职工、安全专家、挂钩领导共同参与。其中,企业职工评,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同步进行,述职结束后,由企业工会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企业内部职工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一线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重点岗位人员要达到参评人数的50%以上。安全专家评,省、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结合日常检查、年度检查等,根据企业类别和安全管理现状,在每年底前对述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出专业客观评价,按照要求及时将评议表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家企业评议的专家不少于3人。挂钩领导评,属地挂钩或分管领导需定期深入所挂钩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组织对挂钩或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每年底前需对挂钩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反馈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四评”活动的牵头工作。依据对述职企业日常执法检查、制度规定执行等安全监管情况独立开展评议。结合企业职工、安全专家、挂钩领导的评议结果,综合考量,形成最终评价意见和得分,并在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定期公示;监管部门评议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

根据方案要求,“一述四评”结果于次年2月1日前在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将评议结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业务部门,推动与企业信用系统挂钩。同时,将“一述四评”纳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评估体系,作为分级分类执法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优秀企业,可向工信等部门推荐,鼓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资金项目申报;对评议结果落后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未开展“一述四评”活动或评议结果不合格的企业,不能参加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镇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一述四评”活动,其目的是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手段、考评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能面对面让企业负责人“红红脸”“出出汗”,强化履职意识,让企业及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倒逼企业从严从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关键词: 一述四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