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民政部门多措并举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创新思路,精准施策,统筹各方力量,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提高标准,提升救助保障能力。连续4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11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550元。截至目前,440名儿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其中集中供养34人,散居孤儿164人,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2人,累计发放资金244.535万元,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

并入热线,提供救助咨询服务。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主要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以及其他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项,为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提供线上服务。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统一回复”的原则,由“12345”热线台工作人员负责接听热线,民政部门做好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拓展阵地,搭建儿童监护台。淮北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加挂“淮北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台作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临时照料和监护等相关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共救助保护未成年人10人次,配合公安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时作为“临时监护人”4次。

整合资源,创新关爱儿童方法。采取“政府+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模式,将政策宣讲、公益慈善、社会实践和社会力量融入关爱活动中,精心组织开展“爱相随 助成长”“关爱残障儿童,传播公益力量”和“汇聚力量 共筑希望”等系列儿童关爱保护活动,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送去学、生活用品;对情况特殊的儿童进行心理疏导,给予温暖,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和心理的困境,学会用愉悦的心情面对生活、面对未来,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