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三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以来,蒙城县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民政政策供给,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稳政策”。继续实施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刚支出及就业成本核减、低保渐退等政策,并适度拓宽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认定条件,保持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适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惠及全县4.7万名低保对象和0.52万名特困供养对象,稳稳地兜牢民生底线。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统筹推进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民政系统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不落死角,确保问题整改动态“清零”。

   二是“防返贫”。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救助,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刚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民政部通过信息比对反馈的2209名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逐人逐户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是“促改革”。出台《蒙城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低保、特困供养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切实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质量。

    四是“强救助”。对因病、因意外事故、因灾、因学等情况造成突发、紧迫、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把临时救助政策落实落细。1-6月,全县共救助998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26.28万元,人均救助金额为4271元。向各乡镇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41万元,打卡发放11.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