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物权保护久积怨 法官亲临现场解纠纷

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物权保护案件。

2017年至2020年间,林某在固镇县杨庙乡某地建花生摘果厂,本村及周边村民均把收获的花生拉去摘果。长时间的摘果造成陆某家土地碎屑堆积,压倒种植玉米,造成作物减产,期间陆某也与林某商议,林某陆续补偿过陆某损失1000元,至2020年秋季,摘果的碎屑飘落至陆某种植的花生地和大豆地中,陆某再次与林某理论,双方发生争执,陆某报警,民警到后,双方协商不成,建议至法院起诉,陆某后又找到村委会协调,村委会最终也没能化解他们的矛盾,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陆某最后起诉到法院,要求林某赔偿农作物减产损失3000元并把飘到自家地里的碎屑清理掉,再向其道歉。

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实地进行了勘查,与当地村委会进行了沟通交流。经法院依法传唤,原被告双方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院根据双方提交证据及实地勘查仔细研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林某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陆某农作物减产损失16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虽然此案以判决的形式处理完毕,但最终原被告双方都没有上诉,被告方也认识到自己有不对的地方,知道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才是长久处世之道,第一时间把履行款交到杨庙法庭,一场剑拔弩张的物权保护纠纷,就此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