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明树亲自参与化解两起近亿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近日,宣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征亲自组织参与调解,成功化解了标的额分别为6894万元及2786万元的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起,唐某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包工、包料、包垫资的方式实际施工宣城市广德花涧樾府项目和熙悦府项目。2019年7月19日至12月23日项目陆续竣工验收,浙江某公司仅给付其部分工程款,广德某公司作为工程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其承担责任。案涉工程完工后两公司仍分别有27861110.76元和68938357.25元未按时结清,因此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公司给付上述未结清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

宣城中院受理两案后,立即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院长钱明树及副院长胡征作为员额法官,主动承接案件,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经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各方达成共识,握手言和,确认签订调解协议。上述两起案件一次性了结,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保障了案涉工程的下一步正常进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该两起案件的处理,充分发挥了宣城中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的新型速裁快审团队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