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规范绩效评价过程管理强化评价质量控制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评价过程管理,强化财政重点评价质量控制。日前,新站高新区出台具体操作办法规范各项环节流程细则:

一是建立联动审核机制。财政重点评价项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和重点领域评价等,由牵头处室会同预算(含预编、绩效)、采购、资产、结算等相关处室对报告初稿进行全面审查。同步征询预算单位和第三方评审专家意见。汇总后提交评审组逐条审议,形成详细、具体、针对强的修改意见反馈评价机构。

二是明确具体审核细则。为做到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论证合理、重点突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和细则,着重对预算安排、调整后预算数和实际使用资金进行核对和确认。对表述过于简略,结论、问题和建议不够具体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尤其是结合日常项目管理过程,指出项目存在的其他管理问题。

三是完善报告应用流程。评价机构根据评审组初稿修改意见完善报告,经由牵头处室审定后进入征求意见环节,书面同步征求预算单位和财政意见。出具正式报告后,明确具体整改要求和时限,按照“清单制”管理模式立即反馈部门整改,逐项销号。牵头处室在整改完成后,按照统一格式整理评价全流程情况,形成向政府和人大汇报材料。同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