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财政:以财政清理频次的加法换单位资金沉淀的减法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肥财政在年初开展单位账户资金清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再升级再加压,进一步拓宽资金清理范围,常态化组织专户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一是明确范围,精密部署。根据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从专户账务核算的角度,重点筛查两年及以上无收支发生额的单位闲置资金,对每一笔资金,分年度归整,明确资金来源、资金类型、结转年限和对口处室。

二是明确目标,分类处理。根据存量资金单位归口处室进行分类,发布账务核对及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提供单位存量资金清理意见表。对明确不再使用的存量资金,由资金主管单位提出收回意见并报财政归口处室审核;对继续使用的保留资金,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并预测下一步支付计划;对历史遗留的未明确用途的存量资金,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资金主管单位与财政归口处室共同确定清理意见。

三是盘活存量,清出实效。本次清理的超过两年以上的结转和不再使用的存量资金,全部上缴国库,统筹用于民生及急需的支出,避免资金形成“二次沉淀”。通过与单位、处室的反复沟通,和对资金质的梳理甄别,最终清理缴库资金3475.28万元。

四是健全制度,常态管理。完善专户资金动态清理机制,对实施完毕、无法继续实施或政策调整不再继续使用的单位资金,及时清理收回。依托现行季度、年度资金对账管理办法,实时跟踪单位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提出清理建议,形成常态化资金清理收回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对专户存量资金的有效盘活,充分挖掘了闲置资源潜力,释放闲置资金效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