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三年矛盾一朝解 远程调解解民忧

7月19日下午,肥东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庭审的方式,线上跨省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年9月,原告韦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肥东县合蚌路与振兴大街交叉口处时,与被告茹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当日,原告韦某即被送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后其伤情经司法鉴定中心评定:原告因交通事故致遗留右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上述损伤的误工期300日、护理期135日、营养期105日(均含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所需)。事发以后,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韦某诉至法院。

经调解员沟通协调,被告保险公司愿意赔偿,双方也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但因两被告均远在山东又因疫情影响,法院决定通过远程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19日当天,调解员首先通过视频确认了各方当事人的资格,随后开始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均确认由保险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前赔偿原告韦某各项损失合计143000元。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台上签字后,又通过台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裁定书,至此,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