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到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专项巡查

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维护森林生态安全,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7月15日上午,凤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超等一行到大银山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专项巡查。

在林场会议室,王超检察长分别听取了县林长办和大银山国有林场负责同志关于林长制改革进展情况、森林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和国有林场发展有关情况汇报。

王超指出,国有林场是我县生态保护的“主战场”,是森林资源保护“示范地”,加强“林检”协作更加有利于规范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

王超强调,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林长制,今年又启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县检察院将积极参与林业行政监督、执行监督、刑事监督、公益诉讼等领域协作,充分发挥检察院检察监督职能,为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护航。为即将推行的“林长+”司法行政、项目建设、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组织保障及督查考核等部门协作机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凤阳经验。

会后,王超等一行还深入国有林区对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道路建设、护林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察。